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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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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447
引用:
作者杰德爾
你朋友應該是有撞到對方毀容吧...畢竟牙都掉了6顆呢....光精神賠償就真的可以賠很多...
但出車禍沒幾天能跑能跳能打鬥牛,這種觀感難道就不會讓人覺得差嗎??
純粹提出來討論,畢竟我們都不是當事人...


我朋友是被撞,毀容是沒那麼慘,被摩托車撞而已,我朋友又抽煙兼吃檳榔又從不刷牙,一口爛牙
我引這個實例的重點不是在賠多少,而是原本我朋友只要求補好牙,補兩個月薪水
大概要3~40萬這樣,但是和解不成的結果就是上法院
然後法官不爽,判對方還要多賠一倍(精神損失費就直接加一倍上去)

你必須要了解這樣的情況非常有可能發生,你覺得賠4萬很多
看他人也沒事,什麼什麼的,但是到法院這些不是證據,你除非能提出他根本沒被撞傷
或是他的錯比較多,不然你這方錯比較大,1.無照2.搶黃燈3.不願和解
法官不爽的機率會非常高,倒楣起來過失傷害成立,留案底加上加重賠償很有可能
舊 2008-07-06, 07:40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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