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atboyslim
基本上我去日本發現他們腳踏車似乎都是騎在人行道,基本上除非政府另闢腳踏車專用道,不然個人比較佔同騎在人行道上...尤其是在橋上
|
日本交通法令將自行車視同行人,所以自行車是騎在人行道上的,沒人行道時就跟行人一樣靠路邊。
台灣的法令將腳踏車與機械腳踏車混在一起,結果產生很多可笑的法規,例如自行車禁行人行道(有罰金),機車不能進快車道等(因為這代表准許自行車進快車道),導致機車兩段式左轉的出現(因為不能進快車道左轉)
早點將交通法規分為高動力車輛與人力車輛(40km/h以下低速車輛)才是正途,但想到立法院品質,那就遙遙無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