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ompt
對方哪有要求 你又在哪裡寫到?
"
對方要求的點是因為要從台北趕下台南要花時間(對方媽媽)...
而且他兒子因為屁股挫傷一個月不能工作....(朋友去現場看倒是還滿健康的)...
"
又
依照法令 這本來就是合法
如果今天是你被撞
你媽來照顧你 因此產生交通費等費用
你認為對方該不該賠
不滿意
他大可去請看護 讓你賠更多
對方突然衝出來 是衝的多出來
跑到車道上半公尺一公尺嗎?
你有在現場嗎?
那拿交通隊的現場圖出來看看吧
闖黃燈也是你朋友說的
對方是怎麼說呢
我就說了 你不想賠那麼多
就跟對方講清楚
等交通隊初判
不滿翼初判再跟對方說我要鑑定
還不滿翼再去找調解
調解不滿意再上法院
反正嫁至與否 不影響路權
不過不代表你朋友句有安全行車的能力
就闖黃燈能撞到路邊的物體來看就很了不起了
不過除非對方錯誤在四成以上
不然我只能說照這樣玩 最後你一定會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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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搞清楚一點....
我不是事主...我想...你也不是...
別一直在那邊說我賠慘賠慘的....
我是想就事論事,而你卻一直加入主觀的立場跟我討論....
今天車禍我朋友也是想賠錢,但是一聽到4萬我聽了也覺得很扯...
我是想討論雙方都有錯下撞人賠錢有需要拉到4萬這種價錢嗎??
如果是那我還真想也體驗一下...畢竟現在真的錢難賺...
身邊一堆朋友也有出過車禍金額也都沒到4~5萬那麼誇張...
在談肇事責任好了...你要說到幾成幾成這變成要鑑定才能知道結果了不是嗎...
他們都只談到和解要多少多少而已,這樣夠嗎...
而且我朋友她們很有誠意想解決,只是我看到賠償金額感到誇張才想來討論的...
看護也不是說請就請的好嗎...對方也要能提出證明才能要求賠償這點...
醫生證明開出來是挫傷(就是外面黑青破皮)...
現在是路權歸屬的問題..並不是行人最大好嗎....
而且...今天換成你朋友撞到別人闖紅燈擦傷要賠4萬你不會覺得誇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