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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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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杰德爾
這位人兄的發言也太極端了點....
請問你是法官嗎還是現場有看到嗎??
撞到人有錯這天經地義,賠錢也應該....
但4萬賠個小擦傷未免太不合理...
1~2萬本來就算合理了..對方還要加上他媽媽不能工作的損失會不會太可笑...
是撞到他兒子賠他媽媽不能工作損失算啥!!
還有我朋友他弟弟以後該不該死也不是你嘴砲能決定的...
照您的發言也許你現在就滿該死的....抱歉...學您的!!


你一定是眼睛不好 看錯了
"對方家長開出說因為這場車禍害他兒子這個月無法工作"
恩恩
哪時變成賠償他媽的工作損失
這還是閣下自己打的

另外依據法令 請求看護照顧的費用是合法的

最後
傷到尾椎是很痛苦的
我大學時有一次跌到尾椎
痛到一段時間不能坐下
睡覺只能側睡
也幾乎無法看電影(要一直翻身改變姿勢與受力)
更遑論留下隱患了
舊 2008-07-05, 10:49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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