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ia3jia
事情怎樣都是你朋友不對
不想四萬解決
那就上法院,絕對比現在多→官司肯定輸(誰叫無照駕駛)
而且會多了一個前科
不管人家傷的怎樣
既然可以減低損失
都不想做的話
那就賠多一點外加一個前科
人生還很漫長→你朋友以後真的是該死(有前科工作可不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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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人兄的發言也太極端了點....
請問你是法官嗎還是現場有看到嗎??
撞到人有錯這天經地義,賠錢也應該....
但4萬賠個小擦傷未免太不合理...
1~2萬本來就算合理了..對方還要加上他媽媽不能工作的損失會不會太可笑...
是撞到他兒子賠他媽媽不能工作損失算啥!!
還有我朋友他弟弟以後該不該死也不是你嘴砲能決定的...
照您的發言也許你現在就滿該死的....抱歉...學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