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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3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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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58
事情怎樣都是你朋友不對
不想四萬解決
那就上法院,絕對比現在多→官司肯定輸(誰叫無照駕駛)
而且會多了一個前科
不管人家傷的怎樣
既然可以減低損失
都不想做的話
那就賠多一點外加一個前科
人生還很漫長→你朋友以後真的是該死(有前科工作可不好找)
     
      
舊 2008-07-05, 10:02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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