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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u8526425
什麼叫不要負責
東西都他擺的不是嗎 ?
找廠商的建議弄出來的東西有問題是客戶要負責嗎 ?
這哪門子合約簽法
設備歸設備 服務歸服務
費用不要亂灌不就好了

規定什麼的
我根本看不懂你寫些什麼


服務等等 總不會是廠商亂報的吧
這不被打槍才怪
可見是採購單位有提出需求對吧
那廠商自然會要轉嫁成本囉
懂了嗎

至於規定 就是停機時間的規定
這部分是本機構之權責單位的機車了
當然簽合約的人也是個腦殘
舊 2008-06-26, 05:03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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