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uesday
對方現在叫一個車廠營業所的課長跟我談,跟我說他跟保險員很熟,叫我去警察局報我車子停在路邊被不明車輛撞,然後他會請保險公司全額理賠,後來我考慮一下,決定還是不要了,一方面覺得不想做這種違背良心的事,一方面覺得若真的要賠就有誠意一點,不要拐彎抹角自己不出面而叫業務跟我說,又躲起來不敢去警局備案,我就罵了那個課長一頓,然後說如果對方有良心的話就自己打給我談,不要躲躲藏藏,要賠不賠隨便妳,就當我遇到壞人繳補習費,所以決定等等去警局報案,不管他們受不受理,然後就去修車了,她不賠就當我自己的疏忽活該,至少我對得起自己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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