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imas
Junior Member
 
tima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飛馬星
文章: 771
引用:
作者Shinnher
離題一下

我實在想不通, 年紀都那麼大了..為什麼一定要再婚?
以後搞不好會有爭家產的情況


看不見的先分好 看得見的 也沒剩多少
要爭, 是活人才有的問題 死人不會有/也不用擔心這樣的問題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8-06-07, 10:12 PM #5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ima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