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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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OED
那更簡單了, 去歐美強暴合法的妓女看看, 你認為強姦她們就是合法嗎?
我原本想講的是無論你強姦的人是從事什麼職業, 只要是非志願就是犯法,
你的意思卻是說現在台灣的妓女不是合法所以強姦是犯法?
等合法了強姦她們也跟著合法了? 我對你的邏輯感到無限的莞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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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如何界定何是強暴何是性交易?
如果她收你錢還告你強暴?你覺得呢?
你要怎麼規範合法與不合法界線?...還是只是要在網路大聲的告訴網友你很哈娼妓
還是你只會情緒化在那嚷嚷...
呵呵....你只會學人家莞爾乎??
跟你談...也沒啥精要....
......隨閣下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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