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有話說清楚好嗎
呵呵... 這位老兄, 這裡不流行政區 "先笑先贏" 那套. 拜託別再呵呵啦. 用再多的呵呵都不代表你贏了別人...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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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啥???
你要比啥呢??
年收入???
社會地位???
家勢背景??
你自個心中就有定見長短..何須多論呢??
難道這裡規定不能"呵呵"??
你說了算??
又一個地下副站長還是司令???
如何..意見相左又要來貼標籤???
還是你要告訴小弟.之前台北市公娼管理的很好??..
廢公娼是不對的???
還要合法化???
有法律保障???
私娼還是繼續私娼...對乎??
****還是繼續****..不是嗎??
合法化要如何合法化???
空洞的嘴炮嘛???
反正就是要合法???
法令(律)條文由你們常常罵的立委諸公訂定之...你安心嘛??..還是你只負責合法爽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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