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還是有人( )...看來大頭管不住小頭的人還是很多..可能上輩子剛由某一階段進化為現在這人類形體
不是每個國家的法令規章都可以套用(適用)在亞洲這劣根性較強又不受教的民族身上..尤其又有近乎五千年文化....
且法令要因時因地因"人"(這才是重點)而設..不然直接套用或局部修改而實施..將會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這就是為何網友老是在罵立法院諸公腦殘..自身是否想過呢?
娼妓合法化.所延伸的問題很多..尤其是中華民族....
這將會使愛錢怕死不受教的台灣人...進化為標準的笑貧不笑娼的優越人種
嫩男(幼男)....賣菊花...合法??
老爸幹女兒...給錢...合法???
老雞帶小雞大家做伙來賣***..盡鉛華扮良婦...你爽我也爽???
整形整最美...狂撈海撈...划算??
你女兒去賣***..你不能(無法)管...因為合法???
你老婆去賣***..你也不能管(就算去討客兄也一樣)...因為合法???
強暴某人後給錢...都已經付費了..你告啥??..因為合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