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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龜企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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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龜企鵝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93
引用:
作者OSKAR_WU
不說抄
就說師法也好
本來互相學習
優點就是大家都可以進步

我們先導入或是先新增的功能也不算太少
但我態度向來是誰要抄就拿去用
從來也懶的去計較

說來這也是一種肯定
如果我先做的是垃圾功能
也不會有人想抄

但是不要拿去用還要宣稱自己是獨創或是第一就好了
這樣真的不太好

是阿
說是自己獨創領先業界的
很沒道德
__________________

庵想買DSLR啦.....沒錢敗....已經三餐吃麵包的窮學生......
舊 2008-05-25, 12:43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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