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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70
引用:
作者sanitarium
喔~~是說契約書上如果有規定不能報的話我就真的不能報嗎??國稅局會因為這個契約就不徵稅???這不太可能吧。


就小弟所知~

市面上的房屋租賃契約書有三種版本

其中某版本第十六條

.......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份,應由乙方(承租人)負責補貼,乙方絕不異議.
(注意補貼兩個字,沒說稅金內含於租金喔;搞到房東之後,到頭來還會搞到你自己...)
(市面上有增加稅額由甲方(出租人)承擔的契約書,不過比較少)

還有,你確定出租人就是房屋所有人嗎?核定過出租人的確切的身分嗎??等等等....
舊 2008-05-23, 10:13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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