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我是因為 15 字問題抗爭過。
因為我認為 15 字規定是要避免廢文,但是很多時候很多答案,15 字以內就可以幫助很多人。而重點是,我認為管理員看文章都不看,就直接刪除。
最後我講說... 現在開始三個月,發文言之有物就會壓在 15 字以內,加上 12345 捕字。管理員要刪除有用的文我也無所謂。文章越廢,我發言越多...
後來我有幾篇 15 字以下的文章沒被刪除。
不過話說回來,我都沒被停權過說... 而我覺得我在上面講話蠻辛辣的,要是有逛 Mac 和相機版又認出我的人應該都知道... 不知道為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