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天涯淪落人
你的論點也沒錯,但是要看各地區實際情況.
以中南部來說,有些地方一個月五-六千可以租到三房的公寓,這足夠小孩兩個以內的小家庭
去住,而且房子可以不租,但銀行利息不能不繳.
也就是說,當你付完頭款購屋後每月本息約七千,那當然是繳大約七千左右去住新房了,沒必要
花接近七千去住舊房,而且住再久房子也不是自己的.
相信你會不以為然,覺得本息七千根本是尾款貸沒多少錢(約100),也還要存好久才能達到這
種境地,但是相較於台灣的經濟環境,我覺得收入低的朋友還是租屋比較低風險(這已經不是
划不划算的問題)
以上面那位朋友為例,與其全貸380萬,建議先租屋等存了280萬再去貸款100萬,這樣比較保
險,畢竟一開始就貸380萬利息應該比租屋還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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