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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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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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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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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天涯淪落人
好丁丁的條文,以後要是滿18歲的男女學子被愛沖婚了頭,不顧父母反對,找兩個好朋友簽名
就算完成結婚手續.
然後要是男的把家裡的戶口名簿偷出來,帶小女生去戶政所登記,就算開始生效.
我們的稅款到底都養了些啥麼樣的人才?
以後要把戶口名簿藏好,免的被兒子拿去"辦"一個媳婦回來...
(阿當作是在辦手機喔?)
日本跟美國都是這種制度
滿18歲或滿20歲就自己養自己
那像台灣到了40歲可能還要父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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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2008-05-15, 09:1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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