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廢材阿綱
Basic Member
 
廢材阿綱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11
引用:
作者影 子
這種社會案件
請依法處理
因為我相信
台灣還不至於爛到
社會案件可以綁架司法
民主之可貴在於守法

這個社會新聞
我只看到兩件事
一、傷害罪的婆婆(已依法處理)
二、非法集會的鄉民(未依法處理)

請遵守法律吧!
台灣還沒爛到社會案件都處理不好



處裡不好的案件多的事.......
去年電視新聞報導某案件加害人可以交保跑到被害人住處去報復.....
這也大概是世界首見......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8-04-06, 10:11 AM #4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廢材阿綱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