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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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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比馬龍
如果登記個"麥當勞"無線計程車行,或是"肯德基"無線計程車行,不知是否會被告?


這比喻不洽當
最簡單的 大愛並不是慈濟所獨獲創見
也不是慈濟本身的商標
另外法規也規定一些東西是不能當商標的
像是最近著名的就是"日本一番"
舊 2008-03-22, 01:04 A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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