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cetyl
根據第三項但書,涉及他人私德且與公共利益無關者雖然可以證實為真仍會觸法請小心
刑法310條 加重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
如果是台灣人精心策劃叫人從國外替他發文,台灣警察管的了嗎
我這是假設啦
我的意思是如果真的有人用這種方式報復他或陷害他
假設他是受害者,整件事都是捏造的,但貼文者是在國外
他有什麼自保方式嗎
如果電信警察查ip結果發文地點是大陸或澳門,還會有什麼後續嗎
mobile01 的感情與生活,有些看了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