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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dadi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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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9
引用:
作者hxh167
一般養養還出的起,不要到時發生重大傷病(抱歉,醜話說在前頭),他自己名下沒財產,醫藥費誰付?部份負擔也是動輒以萬為單位,如果需要長期照護的費用誰付?這個才是樓主應該是先講好的。


謝謝您的善意提醒,先講好也會有不負責的人置之不理。
舊 2008-02-06, 09:12 A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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