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tl
1. 提早分家產的稅可能比遺產稅重很多喔!而且岳父分完家產後搞不好就被兄弟棄養了,不如立遺囑比較妥當。
2. 法律是有保障沒錯,不怕撕破臉就上法院。
3. 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目前都無法在被繼承人生前辦理,但我想岳父的死訊你太太應該會知道,到時候辦理即可。
所以,一切等岳父死了再說。
我反而比較擔心你岳父真的提早分家產,結果卻要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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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養養還出的起,不要到時發生重大傷病(抱歉,醜話說在前頭),他自己名下沒財產,醫藥費誰付?部份負擔也是動輒以萬為單位,如果需要長期照護的費用誰付?這個才是樓主應該是先講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