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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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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05
引用:
作者Jorja
如果女兒不能分到家產卻必須分擔負債,那是很不合理啦~
但是現代人還是認為老人家應讓媳婦負責照顧、已婚的女兒沒有義務照顧嗎? 當然做女兒的回娘家做飯給爸爸吃是自願的,如果要說她做飯是給爸爸吃的,並不是給那兩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嫂嫂吃的,做媳婦的不幫忙也就罷了怎麼還有臉一起吃...的話,那麼有些跟公婆住的媳婦做飯給公婆吃,毫無血緣關係的大伯、小叔、小姑(丈夫的兄弟姊妹)理所當然地也一起吃、理所當然地不幫忙料理或收拾,怎麼不見在大眾觀念中會看不過去這種現象? 怎麼不見有人說做兒子女兒的居然都不煮飯給爸媽吃、卻讓進門的媳婦來煮很過份?

總覺得女人在婚姻中的角色和立場(不論是娶進來的媳婦或嫁出去的女兒)都好奇怪....


+1
樓主要小心這個老婆可是厲害的緊的老婆.
老岳父可是拉拔老婆長大幾十年的人,老婆難得回家,卻還會計較共做了幾頓飯,而不是高興有機會讓老爸吃到自己的手藝.可想而知,若老婆與公婆住在一起,與姑嫂間的計較會沒完沒了.
老岳父還在世清醒想要分配財產,老婆卻只想到平分家產,未來有沒有債務,奇怪的是奉養責任,似乎完全是兒子的事,又不用平分了.可想而知,那天公婆想分產時,必定是慫恿樓主努力與親兄弟明算帳的人.

很報歉,仔細看了一下,在計較的似乎是樓主非樓主老婆.
舊 2008-01-25, 10:39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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