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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新名市場前-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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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py7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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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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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azi0423
說不定法官判阿罵應注意而未注意....
因為阿罵走到大馬路上,自己有過失,要付40%的責任
小貨車要付40%的責任...肇事車量僅20%的責任...
本案可再上訴...
沒看清楚...眼殘[自刪]
如果不是小貨車
行人也不必走在馬路上
而且那是兩線道的車子
在大家積非成是的積習下....變成一線道
大家都已經習慣攤販那樣佔用道路
很多市場都這樣
2008-01-16, 08:48 AM #
60
puppy7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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