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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6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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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引用:
作者嘎嘎烏拉拉
...
不過我們其他兄弟也不是都王八蛋,大家都有自己的事業,也都抱著家裡的事業就算要分,也都不會太誇張,應該還是給管的人拿吧.

我相信閣下是很明理豁達的人...不過你的另一半, 其他兄弟姐妹(跟他們的配偶), 可未必這麼豁達
幾百萬價值的事業, 大家可能就算了...萬一是上億的家當, 一定有人會想"不拿白不拿, 我為什麼要客氣呢", 沒那麼容易解決的啦...每個人心中的"公平", 尺度都不太一樣, 尤其是分財產的時候!!
     
      
舊 2008-01-14, 11:40 A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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