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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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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missone
不想走法律.
就依校規處理.

老師懂得保護自己 就應該這麼做.

原來社會已經退步成這樣了
連弄壞東西要賠賞這種常識都要寫進校規裡家長才認帳
舊 2008-01-03, 12:40 PM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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