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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8b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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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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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u2
哦,校規規定就不算恐嚇;校規沒規定就是恐嚇
原來校規可以左右法律要件的判定喔?真是長了見識
白痴二字區區在下愧不敢當,還請閣下自己當吧


去告他吧...要求他精神賠償..他侮辱您呢
舊 2007-12-26, 10:11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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