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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損公物 老師要求賠償反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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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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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引用:
作者
missone
這些都是校規本來就有的規定吧..........
所以只要校規有規定就可以?校規的層級比法律高??
__________________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2007-12-26, 07:28 PM #
39
l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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