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jam625
Advance Member
 
jam62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澎湖•馬公
文章: 332
如果真的有能力
自己成立的機構吧..
而且不單只是救濟
給魚吃還不如教他們釣魚
成立的機構最好還有職場能力培訓功能的
我真有這麼想過
但只是這樣做的設置與後續經營所需的經費
應該也不低吧
舊 2007-12-23, 03:08 P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am62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