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一下第二點,你是否有注意到,紅黃線有畫在路緣石上或離的很近,而路緣石跟車道間還有一條白實線,
那是路面邊線劃設於距離路緣約30∼80公分處,路面邊線跟路緣石間的路權規定我不清楚,
所以,如果我是開車違停,一下車我勢必會超過而在車道上,那有事故,我是有責任的,
如果我是騎車違停,有超過路面邊線,那有事故,我是有責任的;沒有這部分我就不知了。
今天記者很明顯的超過路面邊線(旁邊有停一輛車),那他確定是在車道上,行人無路權,是有責任的。
剛好google上有查到一類似案例(跟你所提的),可以參考一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today-life1.htm
所以要遵守交通規則,依照標誌、標線用路,不要違規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