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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876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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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52
引用:
作者fto
最近有個朋友(男性)收到了來自警局的信件(存證信函?),

說他在八月的時候上網散布色情照片,

不過警方所指出的日期,剛好朋友人還在軍中服役,因此犯案的人不可能是他;

接著警方將矛頭指向他的父親,不過他的父親根本就不會使用電腦!

(後來他私底下問出來,是他的妹妹為了在論壇賺積分所貼的圖......)


一開始警方說他先「假裝」承認的話,那麼只要做做勞動服務就可以打發!

不過後來的警方態度越來越差,不僅對他&他的的父親冷嘲熱諷,

甚至還說之前他們把相關的資料寄到「犯罪者」公司,讓他被炒魷魚之類的話加以威脅,

害我朋友一整個火起來了......


現在我的朋友想要瞭解的是:

(1)是不是像警方說的,他先假裝承認後只要勞動服務就好,不會留下案底...

  因為他的父母比傾向此一方案,而且原本警方的態度「正常」的話,他也打算這麼處理。

(2)如果他...

要勞動就有案底.那可能沒文件警察自己叫你做?.
只是那個案底是什麼樣的就不清楚.還是找有相關"職照業務"的人問清楚,別想從網路找答案.
因為案主等於是變成你妹了.總是要有人出來頂.
 
舊 2007-12-07, 06:39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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