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llenroy0414
New Member
 
allenroy041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引用:
作者mavrick
記者不算是被害人,是當事人,需負責任的當事人
因為他不無辜,他也明顯違規!


這當然算是被害人=.=
事情發生跟他違不違規沒關係.......
今天除非他突然衝出來佔用車道 害司機撞上他 他才是當事人....
現在是司機 擺明了故意衝撞.........

ㄒ.ㄒ 如果你騎車 停在紅線 很靠邊邊 有各酒醉駕車撞上你....
妳認為這件事情 應該各負一半責任 雙方互相賠償自己的損失就好?

違規跟肇事主因 是不搭嘎....的
舊 2007-12-07, 06:15 PM #12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llenroy0414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