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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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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18
引用:
作者ajaxyang
照您的邏輯
為了工作就可以干擾別人的生活跟權利?
為了工作就可以不用申請佔用道路停紅線擋在路中央?
為了工作別人就得遷就你讓你採訪甚至把車停下來讓你包圍?

沒錯!就是因為沒有人能預測車子會不會撞上去
所以記者在採訪之餘還是要確保安全不是?
可現在的記者就是仗著警察不敢抓、官員不敢罰、民眾不敢動他們
仗恃著他們有攝影機麥克風在手
所以大家都要讓他們
才會引起反感的,不是?
難道那個記者不就是仗恃著那個殺人嫌疑犯不敢採油門才包圍上去的?

這些記者就是沒遇到過一次瘋子
沒遇到過一次不要命的人對他們動手

不然哪會這麼囂張

離題一下:
一般人要是看到一頭水牛向自己跑來(時速十公里就好),絕對躲得遠遠的。那為什麼看到比水牛大兩三倍的汽車開向自己,卻會白目的大條不甩?
不就是基於對坐在車內的駕駛是「人」的信賴嗎?問題是所有的「人」都正常嗎?都值得信賴嗎?
東森那位攝影記者犧牲自己,讓我們知道街頭車輛方向盤後面,有可能坐著一個瘋子、智障或是醉漢,藉以喚醒某些人對於車子是「人」在駕駛的虛幻信賴感。
如果那位攝影記者是明知不可而為,有意犧牲小我來教育大眾,那他太偉大了。如果只是因為自己白目信賴而受害,那算他倒霉,不過總是為大家上了一課血的教訓。
不管怎麼說,那位攝影記者對社會還是有貢獻,所以祝褔他能平安康復。也希望他將來千萬別再站在引擎沒熄火的車子前方搶畫面;就算車裡坐的是正常駕駛人,問題車爆衝事件可不是沒發生過。
 
舊 2007-12-07, 10:43 A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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