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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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懷疑,文中說每個月陪打200多小時,可月入6萬多,假設零頭不計,6萬除以200等於時薪300,再換算等於每分鐘300/60=5元,照她講球檯計費每分鐘7.2元,等於店家收入絕大部分被陪打小姐收走,有可能嗎?
就算訂得更寬鬆一點,6萬01元就算6萬多,299小時也算是200多小時,這樣陪打每分鐘收入還有平均3.3元以上,等於再不濟也有時薪200的水準,真的有這麼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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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不把錢當錢看
我都是把錢當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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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 理論,就是大家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不通
所謂 實務,就是沒有人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得通
本公司已經完美結合了理論與實務:
什麼都行不通,而且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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