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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Yu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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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654
引用:
作者dolphus
辛苦了,還要找這一個月前的新聞XD


一點也不辛苦
yahoo打上 隨水徵收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p...=wrt&meta=vc%3D

自然而然就跑出一堆

簡直是 罄竹難書




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簡介
http://www.tcgdep.taipei.gov.tw/old...2%A4%B6/w-1.htm

國際級的大都會,一流的世界公民
敬請臺北市民支持垃圾費隨「袋」徵收,
促進垃圾減量、資源回收
少丟垃圾少付費,省錢又合理

垃圾費是市民支付環保局清理垃圾的費用。現在臺北市的垃圾費是按每一家戶自來水的用量及每度四元來計算。政府「隨水徵收」垃圾費很方便,但是市民的垃圾量與用水量沒有一定的關聯,因此,並不公平,而且少丟垃圾也不會少收費,市民得不到垃圾減量的好處。為了改進這些缺點,市政府在市議會支持下,已從八十九年七月一日起將垃圾費改為「隨袋徵收」,同時停止「隨水徵收」垃圾費。

「隨袋徵收」垃圾費時,市民丟棄一般垃圾,必須購買環保局規定的「專用垃圾袋」來裝垃圾。但是,市民將環保局指定垃圾中可回收的資源分類出來,可以免費送交清潔隊清運,因此市民不但可以直接享受到「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而少付垃圾費的好處,且間接貢獻地球的「環境保護」及「生態保育」,造福後代的子子孫孫。市民增加的不方便就是要特別去買「專用垃圾袋」及做「垃圾分類」的工作。

專用垃圾袋分為特小型(5公升)、小型(14公升)、中小型(25公升)、中型(33公升)、大型(45公升)、特大型(76公升)、超大型(92公升)及超特大型(120公升)等八種規格。在本市大部分的便利商店、超市及有「專用垃圾袋銷售處」標示的商店都可以買得到。市民亦可在本局專用垃圾袋銷售處網路首頁(http://www.epb.taipei.gov.tw/epb_info/buy_gb.htm)查出各銷售處的詳細資料。

垃圾費隨袋徵收後,請您配合下列措施:


交運垃圾時請使用環保局製作之專用垃圾袋;勿過度擠壓垃圾包,以免垃圾袋破裂、滴漏污水或掉落垃圾。


請將廢鐵罐、鋁罐、寶特瓶、塑膠瓶、玻璃瓶、紙類、舊衣類、乾淨廢塑膠袋、乾淨保麗龍及其他規定之回收物分類收集後交給資源回收車;請勿將垃圾混雜於資源回收物中。


請勿違法將垃圾包任意丟棄於果皮箱或其他地點,以維護環境清潔;勿違法露天焚燒垃圾。


如有家具、家電、庭院樹枝等大型廢棄物請與環保局清潔隊約定時間、地點,免費清運。


公司行號所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請委託民營清理公司清理,如每日平均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量在30公斤以下且性質上得與一般廢棄物合併清除處理者,可購買使用環保局專用垃圾袋,將一般事業廢棄物交給環保局垃圾車收運。


發現偽造、變造專用垃圾袋,或違法亂丟垃圾者請踴躍檢舉,經查屬實者本局最高將發給新臺幣五O萬元之檢舉獎金。

敬祝各位市民
闔家平安!萬事如意!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九十二年八月八日更新
舊 2007-11-27, 11:33 A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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