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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3568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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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楓葉與霜晶的華爾滋
文章: 1,862
引用:
作者NSYSUDS
遺產:預設繼承
負債:預設不繼承

改成這樣應該可以防呆

這樣並不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財產與債務繼承必須綁在一起。另外,繼承債務也不能直接強制執行,必須跟財產一樣需事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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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11-19, 05:09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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