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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嘎烏拉拉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31
引用:
作者nzcym
守法的兩個因素, 槍與律師. 路上陌生人見面打招呼並非真的要拉關係攀交情, 只是表明沒有敵意. 出事之後找律師把對方告到脫褲子去典當也賠不完 (洛杉磯黑人暴動的原因就是初審時白人警察沒受到應有的懲罰)


以小弟我的經驗,我有不同的體驗,首先在一般的suburb會帶槍在車上或身上的人少到不足以討論,而沒事走在路上怕被告也不太合理。

小弟我認為美國人守法是有兩個因素,不過不是槍和律師,而是家庭與宗教,大部分小弟我認識的老美(黑白褐或黃)都比一般台北人(小弟只住過台北)有家庭觀念,雖然是小家庭,可是對家人的責任感還有依賴程度都高很多,大部分的中產老美(包括老中)對家庭教育的重視,以我的經驗比我認識8成的台北人(包括北縣)還要好太多了。 好的家庭教育,好的守法觀念。

再來就是美國的主流宗教-清教派的基督徒,這不用多說了吧,這派人雖然可能是全世界最王八的宗教沙文主義者,可是他們對一般道德的潔癖也是頂頂有名的。

小弟我認為槍跟律師的影響有越來越多的比例,不過老美守法的主因還是家庭與宗教。
舊 2007-11-13, 08:22 A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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