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z77
首先,感謝各位版友的關愛,小弟我十八歲就獨立生活了,因為家貧,所以所有的食衣住行開銷都靠自己!因為自己不上進的關係,只有高職畢業,當然,薪水一直保持約三萬的水準,從來不超過三萬。
我今年三十歲,已有百萬儲蓄,目前貸一輛車,明年就繳清,住公司宿社,每個月得繳三千五的房租,我有記帳的習慣,每個月固定至少存下一萬元,十二年光是固定的存入金額,證明了破百不是吹牛,如果再加入投資的利息,所以我生活得很過得下去。
我的原則是,工作先求有再求好,絕不空窗期;需要的物品才會花錢購買,如果不小心只是買爽的,我會很反省;交女朋友當然需要投資點金錢,但有上限,不會打腫臉充胖子,沒辦法,誰叫我是窮人;置裝費上,基本上我半年才採購一次衣服,都去hand ten或net類似的連鎖店買;手機大約三、四年換一隻吧,續約每隻不超過五千元。約每二個月連休三天當個背包客出去走走,活到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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