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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蕃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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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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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c
憲法沒這麼寫吧??記得憲法相關條文也只是說國民有依法服兵役,納稅跟受國民義務教育的義務,
剩下的就是底下的相關法律條文怎麼訂定的了,以兵役來說,應該就是兵役法規定男性要服義務兵役才是,
如果是"憲法"規定女性免服兵役,怎麼軍中一堆志願役女性軍士官了?那豈不就違憲了嗎??


是憲法規定國民有服兵役的義務, 而由兵役法補充是成年男性有服兵役的義務

所以只要修改兵役法就可以了, 替代役也是經由修改兵役法來做的
舊 2007-11-06, 12:46 P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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