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darksnow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三、萬通來物流有限公司(下稱萬通來公司)部分:
95年2月16日起,在臺北市大安區○○○路○段222號5樓,由
盧一邦以人頭擔任名義負責人,成立萬通來公司,並由真實
姓名、年籍不詳化名「阿SAM」 之成年男子任經理,巳○○
與癸○○擔任主任一職,丑○○則為總機或兼業務,乙○○
除負責維修電腦外,並佯裝萬通來公司之客戶即買家。其方
式為推由劉匯、巳○○、癸○○等於上址堆放大量貨物,營
造萬通來公司確有實際從事貿易、物流業務之假象。彼等以
萬通來公司名義,循上述銀灃公司模式,就前往應徵之人內
,錄取有財力之中年女性,嗣寅○○、侯佳瑀二人應徵並獲
錄用後,即推由乙○○等人扮演萬通來公司之客戶,在寅○
○、侯佳瑀等人上班之際,與扮演萬通來公司主任之巳○○
等人簽立根本無交易事實之買賣契約,或佯裝客戶,自萬通
來公司搬走其購買之貨物,藉此使寅○○、侯佳瑀等新進員
工誤認萬通來公司確有從事貨物進出口貿易並交易活絡、營
收甚鉅,並製造主任及業務專員均已出資之假象。而使寅○
○、侯佳瑀等人陷於錯誤同意合資,並交付其所同意合資之
資金(詳如附表三所示)後,劉匯等人即歇業逃逸,寅○○
、侯佳瑀二人始知受騙。
四、晶興隆亞洲有限公司(下稱晶興隆公司)部分:
(一)丙○○因賭博而認識午○○,並取得午○○身分證影本,竟
於95年2月9日,欲出於與前揭詐取財物同一目的,利用不知
情之午○○之身分證影本,於不詳時、地,委由不知情之刻
印業者,偽造「午○○」之印章壹枚,而偽以羅佩珍之名義
充任午○○之代理人,以午○○名義向「瀧興發資產股份有
限公司」(下稱瀧興發公司)負責人謝文哲承租位於臺北市
大安區○○路○ 段100號6樓處所,並在房屋租賃契約書上偽
造午○○印文6枚,並偽造「午○○」署押2枚及「羅佩珍」
之署押1 枚,持以行使以承租該址,欲開設「晶興隆亞洲有
限公司」(下稱晶興隆公司),足以生損害於瀧興發公司、
午○○、羅佩珍及社會大眾交易往來之安全秩序。另丙○○
在經營鴻哲公司為詐騙行為期間,因被害人曾經交付400 萬
元予丙○○用以投資工業用白銀期貨,而與劉匯、盧一邦等
人就分贓一事發生糾紛,旋遭劉匯發現並至晶興隆公司上址
與丙○○發生爭執,揚言向警方檢舉追查,丙○○不得已,
始於95年3月10日,基於上揭同一行使偽造私文書之概括犯
意,再次在午○○與瀧興發資產股份有限公司之轉讓書及租
賃切結書上分別偽簽「午○○」與「羅佩珍」之署押各1 枚
(共各2 枚),而持以行使,將午○○名義在上址之因租賃
契約所產生之權利義務轉讓予劉匯所指定之胡家財,足以生
損害於羅佩珍、午○○、瀧興發資產股份有限公司及社會大
眾交易往來之安全秩序。丙○○因而退出於上址之運作。
(二)劉匯於取得上址租賃權後,以胡家財擔任名義負責人,申請
設立「晶興隆亞洲有限公司」(下稱晶興隆公司),在公司
尚未完成設立登記前,事實上即以晶興隆公司名義對外經營
業務,並採取與萬通來公司同一詐騙模式,由蔡偉林擔任經
理,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阿奇」之成年男子為顧問,盧
一邦並將癸○○自萬通來公司調至晶興隆公司擔任主任,丑
○○擔任總機,辛○○、庚○○則以每月薪水3 萬元任職業
務專員,而乙○○則扮演買家或廠商,並大肆登報招聘新進
員工,誘騙不知情的宋美珠、謝引玉、雷銀屏、蘇慧雅、蘇
淑蓮、許淑靜等人相繼應徵到職。由擔任經理之蔡偉林,以
實際上根本不存在交易事實之不實訂貨單,對扮演業務專員
一職之辛○○、庚○○等人偽稱:該筆定貨單因訂單金額太
小或交易貨量不足,公司因利潤太低不想接單,要業務專員
拿去想辦法處理掉等語,再推由辛○○、庚○○等人對宋美
珠等新進員工訛稱:這些公司不要的訂單白白流失太可惜,
不如大家瞞著公司一起合資,私下接單後出貨獲致利潤等語
,多次誘騙新進員工,幸而尚未有人受騙付款,即遭警方持
搜索票於95年4 月18日在上址查獲。
五、彼等均以此模式先後不斷詐騙前來謀職之中年婦女,獲取信
賴後收受應徵者所交付鉅額金錢為常業,並均賴以維生。丙
○○與甲○○於95年3 月間本欲於台北市○○路87號4樓A室
另成立新仲企業有限公司為詐騙,所幸尚無人應徵即為警一
併查獲。
     
      
舊 2007-11-06, 07:38 AM #3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arksnow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