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50996
其實這樣的判例看起來好像是沒問題,但如果他的父母有錢再上訴的話其實還是有機會減免的。
因為犯罪所得與賠償不成比例,這對於共犯來說還是有差別的,很多共犯的刑期會不同也是因為在犯罪活動中所擔任的腳色以及犯罪所得有相關性。
所以犯罪所得4萬要賠償主嫌的2千多萬這是很明顯不成比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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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人家幾千萬卻只獲利四萬,這該怪誰?
不是有新聞還說,他們真的被罰的話,之後會去找只給現金的工作,不會繳納該賠償的款項。看起來毫無悔意,這種人不重罰怎麼行?給個機會讓他們出去騙更大的嗎?
抱歉,不是針對您,而是看到這種新聞,社會上一堆這種X渣,每次都會看的很氣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