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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雇用高中生, 一個月月薪四萬, 要賠兩千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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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zuno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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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89
民事20歲---
民法 第 12 條 滿二十歲為成年。
刑事18歲---
有完全責任能力人
刑法 第 18 條 (未成年人、滿八十歲人之責任能力)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轉自 奇摩知識+找來的
2007-11-06, 12:0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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