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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x1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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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您的住址: 德國Siegen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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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chen
刀的嚇阻力...
一般人是還OK,碰到真的狠的就知道了
誰敢真的桶下去?出人命...抱歉,你就變殺人犯了
台灣還沒有自衛殺人無罪的喔,上了法庭...一定會說:請問被告你為什麼隨身攜帶刀械?
到最後幾乎都是自為過當,去蹲一陣子加留案底加賠錢
甩棍和噴霧劑這種基本上不會造成直接生命危險的東西是最適合一般人用的.再來是電擊棒
好像都沒人想過...刀械有時候反而會使人更憤怒
被奪走就不是鬧著玩的了
反正...刀和槍...只要傷了人就是吃不玩兜著走


噴霧印象中已經有人提到了一個重點,就是如果搶劫的歹徒有全罩安全帽就完全

沒用了,而且全罩安全帽已經是搶劫偷竊必備良伴-_-

電擊棒跟刀以及甩棍小弟是把他們一同歸類於近身肉博的武器,我想會去搶劫,監視

器跟時間對歹徒來說都已經是十分大的壓力,刀會引起歹徒憤怒倒不是我擔心的部分

,而且用刀防身也不代表一定要捅下去,對吧?

就以小弟受訓內容來說好了,刀的砍劃用意是製造疼痛,讓你尋找機會可以以刺做出

致命一擊,但是沒人說防身要刺那最後一下啊

小弟現在在德國受的刀訓教官同時也是GSG9的格鬥特約教官之一, 以我們這些同梯的

同學以及教官們來說, 身上都是無時無刻帶把摺刀的

以開版的情況, 小弟推薦刀來防身只是單純因為嚇阻力較強, 甩棍跟刀都一樣,在沒有

經過訓練的情況下難以發揮,如果除去嚇阻力不談, 小弟倒是比較推薦您提到的電擊棒

或是電擊槍(TESSAR),只是電擊槍台灣法規開放的民用版射程只有3m,比較失去了

射程上的優勢就是了
舊 2007-10-28, 05:28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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