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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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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81
刀的嚇阻力...
一般人是還OK,碰到真的狠的就知道了
誰敢真的桶下去?出人命...抱歉,你就變殺人犯了
台灣還沒有自衛殺人無罪的喔,上了法庭...一定會說:請問被告你為什麼隨身攜帶刀械?
到最後幾乎都是自為過當,去蹲一陣子加留案底加賠錢
甩棍和噴霧劑這種基本上不會造成直接生命危險的東西是最適合一般人用的.再來是電擊棒
好像都沒人想過...刀械有時候反而會使人更憤怒
被奪走就不是鬧著玩的了
反正...刀和槍...只要傷了人就是吃不玩兜著走
舊 2007-10-28, 02:48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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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che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