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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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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MrHermes
我一直有個疑問, 有沒有投資公司表面上拿投資者的錢去投資, 結果是拿來買自己手中的股票,
比方說自己持有某50 元的股票, 卻用投資者的錢以55 元買下, 自己賺 5 元, 卻是投資者認賠這樣?

有這個可能,文章中所提的"違法失職"就是指類似這種行為,反正投資虧損不用負責@@"
但是投資股票也有可能發生相同狀況,企業拿了股東的錢,不好好經營,反而胡搞瞎搞....

所以想要用投資累積財富,用什麼理財工具都可以,重點是要有腦袋,
理財技能在現今社會,比電腦技能甚至工作技能還重要。
 
舊 2007-10-26, 12:44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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