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ing
突然想到....
亂丟煙蒂應該沒有交通違規來的威脅性高吧
為啥不能開放檢舉交通違規者也有30%獎金
而亂丟煙蒂的罰金居然會比闖紅燈..超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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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威脅性的種別來看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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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的威脅來自人車的碰撞 .. 概念簡單直接 . 很好理解
亂丟煙蒂遭重罰威脅性何在 ? 這種理解是比較深層且牽延 ... 威脅來自丟煙蒂遭檢舉的後續事件
原因在於6000塊對啥都漲 . 薪水不漲的現在台灣死老百姓來說 . 不是一筆小錢
經濟不搞好 . 推啥雞毛蒜皮的政策 . 一定會出問題
例如 ..
若被檢舉人1+2+3月各被檢舉N次 . 1月6000 . 2月6000 . 3月6000
一個月又賺不到幾個6000 . 過得苦哈哈 . 一肚子火沒處發 .... 吞著忍
一旦發現有人偷拍檢舉他 = 似是從他口袋摸走6000
人的負面情緒如是經由類似事件而來 . 該情緒是會累積的
1+2+3月的情緒累積下來 . 當下爆發
以往被偷拍繳罰款的憤怒 . 全發洩在檢舉人身上
檢舉人如是成年男性還好 . 還禁得起打
如果是小朋友 ???
就算小朋友不是在偷拍檢舉 . 是拿著相機手機瞄著玩
剛好瞄到不對的地方讓人懷疑
碰上的是體格粗壯的彪形大漢
一怒之下喪失心智 . 一拳下去 ..... 是死是生誰猜得到
喝醉酒磕完藥 . 流氓混混 . 傷害殺人前科犯滿街跑
沒有人能確定現在拍到的被檢舉人是誰 . 又會不會被逮
政治是種藝術 . 自有它的細微處 . 當然其所要求的是全面的 . 而不是單一純粹的
公德心 . 獎金 .... 如果任一政策能純粹到如此
那麼我們熟知的社會學 . 心理學 ... 等書籍可以推去燒囉
換個東西來看看 .... 台北市的交通警政是怎麼幹的 ... 今天爆的新聞
http://www.taipei.gov.tw/cgi-bin/SM...o?page=44ab1e61
http://news.pchome.com.tw/life/tvbs...4031393504.html
只準州官放火 . 不許百姓點燈 ... 執法者如此 . 該法沒有公平性 . 執法者沒有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