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aimin
結論:無論如何,都不能體罰學生,以後的造化看個人各自努力!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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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遇到糞土朽木呢?
既然老師不能體罰,那給老師退班的權利如何?搞不好背幾個老師退一退就變成退學了!這樣父母才會知道嚴重性。
要知道人性是欺善怕惡的,當有惡少在班級中,大多數的小朋友就會圍過去附合他,一起欺富他看不順眼的同學,所以把惡少從班級中拔除是必須的。
以前讀書時覺得記小大過沒什麼,因為又不像體罰會痛。現在就真的要靠記過退學來嚇父母了,既然老師沒有管教權,那就全丟給父母負責吧!搞到孩子沒有學校要收是父母自己的問題。(當然,基於國民義務教育的立場,會有一個最終放牛學校可以去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