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Phenix
Golden Member
 
Pheni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1
引用:
作者P&W
這種罰則根本不痛不癢,就跟台塑罰六百萬一樣,鬼叫個兩句就當作沒事了,黑心****手底下賺的淨利遠超過這個十倍以上,遠傳跟老王一樣根本不痛不癢,建議應該修正法律,這次罰六百萬,下次再犯就是六千萬,第三次犯就是六億,以此類推我看你有多少錢可以讓政府罰~~


這樣也沒什麼吧 ∼ 如果一間公司一年營收六百億誰管六億

如果我說的話 ∼ 要按營收的幅度抽百分比

第一次就15% ∼ 第二次就25%
第三次就35%

這樣才會痛阿 ∼ 政府才會爽阿
     
      
舊 2007-10-18, 11:20 P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henix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