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常被罰半蹲,打手心手掌,國中因全班2/3不唸書(能力分班下的受害者,國3成了受益
者

),國文課太吵,被罰青蛙跳來回共100m,跳完再大熱天下去跑操場200m罰過兩次
隔天大家爬樓梯哭爹叫娘的

,國三買圍牆外面的雞排,被訓導主任藤條打屁股兩下,國三
因模擬考姓名寫的潦草,拿考卷時被老師一手抓住半邊臉打一巴掌,國中午睡沒睡著被訓導主
任罰伏地挺身50下,國中模擬考考不到標準,被打手心,老師覺得調皮被擰耳朵,甩巴掌
以上聽起來好像很驚人,事實上,那個時代都差不多這樣,也沒聽說有學生橫文肌溶解,跑去自
殺跳樓,家長來學校抗議,難道那個時代的學生比較耐打

適當的體罰是必
須的(除了打耳光,有可能會失聰),現在的學生阿,唯恐找不到機會告老師一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