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彭淵燦/新竹縣報導】 2007.10.12 03:17 am
小彬彬(左)和黃美玲到戶政所辦離婚,兩人不願面對,背對著背,像似他們的心境。
記者彭淵燦/攝影
藝人小彬彬,昨天和老婆黃美玲到新竹縣寶山鄉寶山戶政所辦離婚,2人幾乎沒有互動,黃美玲甚至不願停留在戶政所,等到簽名時才進入,雙方簽下離婚書後,結束一段姻緣。小彬彬說:「再溝通也沒用,我會回新竹在阿公的餐廳幫忙,把小孩帶大」。
昨天下午3時15分,小彬彬由弟弟陪同到寶山戶政所,他們一起進入辦公室,黃美玲隨後進入。看到有記者在現場,她隨即調頭離開,留下小彬彬填寫離婚和監護權登記申請書。
小彬彬說,離婚後,2個小孩的監護權歸他,黃美玲在假日時間有探視權。他打算回到寶山,阿公在當地開餐廳,他要在店內幫忙,學習做客家菜,重新另一個生活。
【2007/10/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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